刘士余:资本市场改革要迈“稳”步-新华网
2016年11月,证监会核发4批次共52家企业的IPO,新增上市企业34家;12月,核发5批次共51家企业的IPO,新增上市45家。而刚刚过去的2017年,更是IPO“井喷”的一年。2017年1月、2月、3月分别新增上市企业54家、33家、48家,共计135家。2017年的第一季度也成为近三年来上市企业最多的季度。2017年2月10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用2-3年的时间解决IPO堰塞湖。2017年2月26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刘士余就IPO堰塞湖问题指出:“去年加大了IPO审核的力度,增加上市公司供给。实践证明,来自于市场共识的这个做法是受到市场欢迎的,是有生命力的。”2017年上半年,截至6月29日,共有246家公司在A股首发上市,共筹资约1256亿元。与2016年同期相比,2017年上半年A股IPO数量和筹资金额分别增加303%、336%。2017年第三季度,排队上市处于正常审核状态企业数量为497家,较2016年同期780家减少283家。这说明,IPO堰塞湖的“高度”已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并购重组一直是资本市场的重头戏,2018年2月23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关于IPO被否企业作为标的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并表示拟对标的资产曾申报IPO被否决的重组项目加强监管,对于重组上市类交易,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新规施行后,由于首次申报IPO一旦被否,将在3年内无法筹划重组上市,借壳上市、被上市公司收购等渠道也将从严审核,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投行或将采取主动撤回申请的方式来避免被否。深圳一位券商投行人士分析,证监会这一问答的核心是规范IPO被否企业的借壳重组,防范监管套利;不仅是借壳,即使IPO被否企业作为被并购标的未达到借壳要求,也会加强信息披露监管。该投行人士表示,这个消息在投行圈产生重大影响。由于IPO被否后3年内不得借壳重组,因而企业首次申报IPO会更加谨慎,甚至在发审会通过概率不高的情况下,会主动撤回申请,因为IPO一旦未通过对后续资本运作会产生不利影响。2018年2月28日,证监会发行部近日对相关券商做出指导,对生物科技、云计算、人工智能、高端制造4个行业中的“独角兽”企业,开通“快速通道”,符合相关规定者可以实行即报即审,不用排队。借此背景,富士康IPO速度堪称光速:2018年2月1日,上报招股书申报稿;2月9日,公布招股书申报稿和反馈意见;2月11日,二度报送申报稿;2月22日,招股书就进入“预披露更新”状态。3月4日,富士康的IPO进程再次引起广泛关注。证监会于官网披露,将于3月8日召开发审会,审核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而有关中概股的回归,讨论由来已久。在2016年5月6日的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目前正对这类企业通过IPO、并购重组渠道回归A股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深入研究。”这一表态,被市场认为是中概股回归A股的“暂停键”。2018年3月,据接近证监会的人士称,中概股回A股并非一棒子打死,而是对上市条件达标、净利润符合标准等方面有所要求。此前,360的成功回归A股也向市场传达着信号。响应国家扶贫大政的要求,资本市场也在充分发挥力量。2016年9月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对全国592个贫困县的企业开放“IPO绿色通道”。其中,证监会明确表态,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采取“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按照正常流程,从申报至审批,1家公司的IPO之路平均在3至5年。因此,证监会这一《意见》的出台,无疑为众多对IPO排队望眼欲穿的企业提供了一条“超车道”。自IPO扶贫政策发布后,新三板市场的众多企业也纷纷瞄准这一政策红利,动起迁址的念头。据当时不完全统计,在4个月的时间里,新三板共有近40家公司迁址至贫困县。2018年1月初,证监会公告称,对于《关于延长证监会IPO扶贫申报期限的提案》,建议将“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申报期限延续到2025年,对新疆、西藏、甘肃、青海等特别偏远的贫困地区给予更加优惠的条件。2016年2月20日,A股市场股灾未平又遇熔断危机,刘士余“临危受命”出任证监会主席一职。上任伊始,刘士余就表示“全面监管,依法监管,从严监管”的理念。为统一上市公司行政监管措施实施标准,2016年8月6日,证监局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相关方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均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于所在证监局外网进行公开。同时,证监会将从9月1日起,在证监会官网设置上市公司监管措施专栏,对上市公司行政监管措施实行集中公开。而为提高并购重组效率,打击限制“忽悠式”、“跟风式”重组,增加交易的确定性和透明度,规范重组上市,2017年9月22日,证监会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并发布。2018年2月23日,证监会发布并购重组审核新规,“对于重组上市类交易(俗称借壳上市),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新规实施后,一批在会项目将撤材料,有望进一步化解“IPO堰塞湖”。2016年至2017年,这两年被金融业内称为“史上最严监管时间”。2016年全年,证监会做出221项行政处罚决定,对38人实施市场禁入,罚没款总计42.8亿元,较上年增长288%。2017年全年,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24件,罚没款金额74.79亿元,同比增长74.74%,市场禁入44人,同比增长18.91%;行政处罚决定数量、罚没款金额、市场禁入人数均创历史新高。其中,信息披露违法类案件处罚60起,内幕交易类案件处罚60起,两类处罚共计占据处罚的半壁江山。针对目前市场依旧存在的乱象,2018年1月19日,证监会表示,总体而言,传统违法案件占比依然较高,操纵市场案件数量减少,老鼠仓得到有效遏制。去年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三大类传统违法案件合计立案203件,占全部立案案件的65%,仍是主要违法类型。操纵股价一向是市场乱象的重灾区。记者在梳理时发现,几种典型的股价操纵手段在证监会的处罚公告里屡见不鲜。第一,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第二,利用信息优势控制信息披露节奏及内容操纵股价;第三,在自己控制的账户间进行交易,自买自卖;第四,虚假申报,进而造成交易假象;第五,不按规定报告、公告其持股信息。在骄龙资产使用资管计划证券账户操纵“广汽集团”,唐汉博跨境操纵“小商品城”等案例中,均可以看到这些手法的影子。而针对“高送转”、“退市难”、“重组概念”等A股市场的热点,证监会也明显加大监管力度与广度。2017年4月8日,刘士余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严厉表态称,有的上市公司用高送转来进行投机,“吃相很难看”,要“秋后算账”。随即,在其讲话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4月10日,高送转概念股大面积跌停,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缩减高送转比例甚至解除高送转“搭售”的大股东和高管减持。此外,更严格的退市新规也即将出台。我国自2001年退市制度建立以来,17年来仅有100余家A股公司退市,年均退市率不足0.35%,相关制度亟待进一步完善。一直以来,A股市场因退市制度不完善,指标相对单一、退市率整体较低而饱受诟病。近年来,经过不断探索实践,尤其是2014年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简称《退市意见》)发布以来,包括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内的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以及较为稳定的退市实施机制已初步形成。2018年3月2日,证监会宣布,就修改《退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政策的变更,在切实履行方面亦有体现。欣泰电器案作为“欺诈发行强制退市第一案”,在加快落实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同时也表明,监管当局对IPO造假严惩不贷的决心。而对于相关中介机构的严厉处罚,也有利于中介机构自身提高业务风控标准,更有助于净化IPO市场。在刘士余给公众留下的深刻印象里,有很多是他所创造的众多形象化的名词。刘士余用不同于官场模棱两可的话给出自己清晰的评价,明确的结论。对于这些名词,刘士余表示,“到证监会工作后,花了较长时间来了解资本市场的各种乱象,感到很震惊。我看到这些乱象,就想找比较简单的、贴切的、大家都能懂的词,来给每一个乱象贴上一个标签,这不是我创造的。”由于中国股市没有权威的第三方来给予中立的评级认定,投资者在购买股票的时候,更多地是依赖“官方”。“证监会都审核过了,还会有什么问题吗?”在交易大厅里,很多投资者都对记者表达过这种信任的态度。而一旦熊市出现,市场的情绪会直接传递给监管层,投资者便会纷纷对证监会进行问责。有市场人士戏言,历数离任主席,往往都是在前一任期的熊市接手“烂摊子”。因此,股市的好坏也成为悬在证监会主席这一职位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不管外界吐槽声、质疑声如何喧嚣,这一届的管理层依然坚定着自己的治市思路:更加注重控制风险,规范上市公司借壳和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落实退市机制,严惩IPO造假,提高信息披露的要求,坚决打击内幕交易等违禁行为。逐步完善的市场规则也使得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变得越来越好。证监会在投资者保护上亦有所建树。2016年12月,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解决投资者适当性统一标准的问题,明确经营机构的适当性责任,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其核心是“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2018年1月2日,刘士余在证监会稽查局、稽查总队进行工作调研时强调,2017年严惩了一批兴风作浪、祸害市场、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硬茬子”,2018年要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全面落实整治金融乱象的工作要求,精准打击肆意妄为、逃避监管、影响恶劣的个人和机构。要着力强化稽查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规则制订,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切实做到严格文明公正执法。要进一步推进法制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法律与制度完善,加大违法成本,加重法律责任,有效打击和惩治市场违法违规。“对于资本市场的乱象,我们及时亮剑、坚决亮剑,该盯住的线索盯住不放,该立案的及时立案,该彻查的及时彻查,跨境监管协助机制进一步紧密,效率进一步提升。”这是刘士余曾经许下的承诺,也是他一直坚持去达成的目标。